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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两天有客户在公司网站咨询说“我们公司的执照被吊销了,现在还能恢复正常经营吗?”。引起公司执照吊销的原因很多,今天为大家详细讲解下深圳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,还能正常经营吗?仅供参考!
一、虚假注册
即以各类虚假文件(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)骗取注册的情形。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。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,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,并情节严重时,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。
二、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
《公司法》第225条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62条皆规定: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,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除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未将此纳入外,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。
三、不申请注销
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,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,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。除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未就此规定外,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允许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。
四、逃避年检
企业年检制度,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,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,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。
企业若是以虚假手段通过年检或者干脆不参加年检,将有可能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。除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外,其它企业登记规定皆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之由。实践掌握的标准是,当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,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。
五、滥用执照
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,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,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,任何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,皆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,皆有可能引发营业执照之吊销。这一点,几乎所有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皆作了规定。
六、非法经营
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: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,这在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中均有规定。
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,以此作为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,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皆有各不相同的规定,因为具体非法经营的情形显然是各不相同的。
所以呢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,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,工商机关已经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作出了处罚决定,并向社会发布了公告,已经履行了法律程序,这个程序是合法、有效的。
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虽然主体资格尚存,但其主体资格存在的意义仅是依法组织清算,并在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,而不是随意恢复经营资格。
一般营业执照被吊销了99%都是要注销的。大家也千万不要把注销和吊销弄混了,两者区别真的还是很大的,一定要清楚只有注销才是公司从有到无的唯一途径。如果企业不幸被吊销营业执照了,也要走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。因为注销登记是以企业申请为前提,是企业的主动行为,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。如果不正常走注销流程,公司税务、法人及股东高管都会被拉入黑名单。
所以如果发现自己的营业执照被吊销的话,还是抓紧时间办理注销流程吧,不然后果和不注销是一样的!